(一)强化风险辨识管控。各县(市)民族宗教部门要以消防安全、房屋建筑安全、地质灾害、森林草原防灭火等为重点,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风险防控预警制度,对宗教领域安全风险进行系统分析研判,逐项落实管控措施和管控责任,督促宗教活动场所开展风险辨识、落实管控措施,将安全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之初、成灾之前。
(二)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各县(市)民族宗教部门要结合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房屋建筑安全、地质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风险研判情况,精心组织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要统筹结合“一寺一策”“三定三禁”工作,督促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加强日常安全管理,组织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并定期开展安全隐患督查检查,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
(三)实行隐患动态清零。对宗教活动场所实行全覆盖检查排查,不留死角和盲区。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建立清单台账,督促和指导宗教活动场所逐项整改,强力推动问题隐患整改动态“清零”。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采取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措施,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严防因隐患整改不及时而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对工作发现的根源性问题,要完善工作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着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文件:凉山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关于印发《凉山州宗教领域2023年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