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开展宗教领域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委机关、民研所、各县(市)民族宗教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整治工作部署要求,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论述作为根本遵循,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筑牢安全防线,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敢于动真碰硬,切实增强整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坚决有力推动宗教领域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落地生效。
(二)从严落实责任。专项整治工作由州民族宗教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斯小卫牵头,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科室和各县(市)民族宗教部门具体推动落实。各县(市)民族宗教部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好安全生产、防汛防地灾等工作各方责任,县(市)民族宗教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肩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检查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将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岗到人,确保专项整治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三)深入整改落实。各县(市)民族宗教部门要精心组织,制定整治方案,明确具体内容,细化工作措施,对标对表推进专项整治。要强化斗争精神,从严检视监管行业领域存在的问题,全面剖析根源性、根本性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督导清单,定准整改措施,定实整改责任,定明整改时间,逐一落实整改,动态整改销号。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市)民族宗教部门要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深入剖析制度机制、责任体系、管理规范、指导监督等方面的短板弱项,因地制宜建章立制,综合施策堵塞漏洞,固化形成常态长效机制,力争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五)强化督查问效。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查研究和检视整改组和相关科室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要求,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督导检查,对宗教领域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不实、责任悬空、纸上整改的有关责任人从严问责处理,对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各项部署安排落地落实。
附件:凉山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宗教领域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