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宗教领域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凉民宗委发〔2023〕15号
委机关各科室、民研所,各县(市)民族宗教部门:
按照党中央和省州委关于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结合宗教工作实际,决定开展宗教领域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关于开展宗教领域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凉山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3年10月15日
关于开展宗教领域安全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整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现就开展宗教领域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落实省、州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深刻汲取金阳县“8·21”山洪灾害惨痛教训,坚决践行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重大政治责任,围绕压紧压实民族宗教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宗教活动场所主体责任,聚焦重点时期、薄弱环节,着力解决安全突出问题和重点难点问题,全面提升全州宗教领域安全水平,确保和谐稳定。
二、整治内容和措施
(一)着力整治安全发展理念不强的问题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委机关、民研所和各县(市)民族宗教部门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纳入党组理论学习和干部职工学习重要内容。将《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纳入机关学习教育内容,持续深化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认识,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牵头领导:潘文才
责任单位:理论学习和宣传报道组,办公室,各县(市)民族宗教部门
时间安排:2023年12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2.将各县(市)民族宗教部门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学习宣传贯彻情况纳入督查的重要内容,纳入2023年度宗教工作目标考核,推动学深悟透、真信笃行。
牵头领导:斯小卫
责任单位:调查研究和检视整改组,宗教科,各县(市)民族宗教部门
时间安排:2023年12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二)着力整治责任落实不严的问题
3.严格落实民族宗教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各县(市)民族宗教部门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健全完善职责任务明、风险底数清、隐患整改实的安全管理机制,切实履行对属地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全覆盖开展隐患排查,形成问题隐患任务、责任、督导“三张清单”,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确保全程可追溯;加强对属地宗教活动场所的监督管理、督导指导,不断提高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生产水平。
牵头领导:斯小卫
责任单位:相关县(市)民族宗教部门,调查研究和检视整改组,宗教科
时间安排:2023年12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4.督促宗教活动场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县(市)民族宗教部门要督促属地宗教活动场所强化“主人翁”意识,树立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第一责任”理念,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加强标准化建设,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要综合运用教育培训、交流谈心、约谈提醒等措施,积极发挥宗教团体作用,督促宗教活动场所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牵头领导:斯小卫
责任单位:相关县(市)民族宗教部门,调查研究和检视整改组,宗教科
时间安排:2023年12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三)着力整治隐患排查走过场、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5.扎实开展“全州宗教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等安全专项行动,全覆盖排查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县级每月督查不少于1次,州级每季度督查不少于1次。各县(市)民族宗教部门要针对各项安全专项行动和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落实动态管理,实行排查、整治、核销闭环管理,整治不彻底不销号。结合安全生产“三张清单”,落实各环节责任人,严格执行“一发现、二整改、三验收”,全面实现闭环管理。
牵头领导:斯小卫
责任单位:调查研究和检视整改组,宗教科,相关县(市)民族宗教部门
时间安排:2023年12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四)着力整治本质安全水平不高的问题
6.大力提升洪涝地质灾害防治安全水平。各县(市)民族宗教部门要重点排查属地宗教活动场所及其周边是否存在山洪、滑坡、塌方等自然灾害隐患。对存在隐患的场所,根据风险等级实际情况,采取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维修加固堡坎、极端天气暂停开放等措施,并加强跟踪督办。极端天气期间,启动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短临预报、气象风险等级预警信息及时直达,一旦发生险情,第一时间采取针对性避险措施,组织宗教活动场所内人员坚决果断避险转移,确保“应转早转、快转、尽转、多转”。
牵头领导:斯小卫
责任单位:相关县(市)民族宗教部门,调查研究和检视整改组,宗教科
时间安排:2023年12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7.大力提升消防安全水平。各县(市)民族宗教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督促属地宗教活动场所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树牢“安全管理员”理念,建立志愿消防员队伍,完善消防应急预案,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重点纠治违规使用易燃材料、违章用火用电用气、封闭安全出口、堵塞消防通道、上锁消防设施等突出问题。要指导属地宗教活动场所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和易燃易爆物品检查,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和每日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牵头领导:斯小卫
责任单位:相关县(市)民族宗教部门,调查研究和检视整改组,宗教科
时间安排:2023年12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8.大力提升房屋建筑安全水平。各县(市)民族宗教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属地宗教活动场所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照前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定期开展“回头看”。稳步推进属地宗教活动场所C、D级危房整治工作,对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C、D级危房严格落实封控警示、人员撤离等措施,强化安全警戒,防止人员擅入或靠近造成事故,同时督促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多方筹措资金并给予专项维修资金倾斜,推进C、D级危房的维修加固及拆除重建工作。
牵头领导:斯小卫
责任单位:相关县(市)民族宗教部门,调查研究和检视整改组,宗教科
时间安排:2023年12月底前完成管控措施,长期坚持推动工程治理措施
9.大力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各县(市)民族宗教部门要指导属地宗教活动场所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把食品采购关、质量关,做到食品原料可追溯、制作工艺讲规范。指导提供集体餐食的宗教活动场所食堂配备完善食品留样柜、消毒柜等基本设施,“明厨亮灶”率达到85%,食堂从业人员具备《健康证》,食品安全制度制定率、上墙率达到100%。
牵头领导:斯小卫
责任单位:相关县(市)民族宗教部门,调查研究和检视整改组,宗教科
时间安排:2023年12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五)着力整治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的问题
10.各县(市)民族宗教部门要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严格事故上报要求,严肃值班值守纪律,每个县(市)落实专人负责事故上报相关事宜。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牵头领导:斯小卫
责任科室:办公室,宗教科,各县(市)民族宗教部门
时间安排:2023年12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六)着力整治履职尽责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1.严格督责问效。加大对责任落实、工作落地情况的督责问效力度,充分运用“两书一函”、通报、曝光等手段,对一般问题进行随时督查随时通报;对工作推进滞后的,“点对点”派发提醒敦促函;对问题隐患比较突出的,及时派发整改通知书;对问题较为严重的,派发约谈通知书;对典型问题进行曝光;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责任落实不力、工作推进不力的,把隐患当事故查,从严调查、从严追责。
牵头领导:斯小卫
责任单位:调查研究和检视整改组,宗教科
时间安排:2023年12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委机关、民研所、各县(市)民族宗教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整治工作部署要求,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论述作为根本遵循,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筑牢安全防线,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敢于动真碰硬,切实增强整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坚决有力推动宗教领域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落地生效。
(二)从严落实责任。专项整治工作由州民族宗教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斯小卫牵头,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科室和各县(市)民族宗教部门具体推动落实。各县(市)民族宗教部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好安全生产、防汛防地灾等工作各方责任,县(市)民族宗教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肩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检查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将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岗到人,确保专项整治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三)深入整改落实。各县(市)民族宗教部门要精心组织,制定整治方案,明确具体内容,细化工作措施,对标对表推进专项整治。要强化斗争精神,从严检视监管行业领域存在的问题,全面剖析根源性、根本性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督导清单,定准整改措施,定实整改责任,定明整改时间,逐一落实整改,动态整改销号。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市)民族宗教部门要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深入剖析制度机制、责任体系、管理规范、指导监督等方面的短板弱项,因地制宜建章立制,综合施策堵塞漏洞,固化形成常态长效机制,力争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五)强化督查问效。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查研究和检视整改组和相关科室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要求,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督导检查,对宗教领域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不实、责任悬空、纸上整改的有关责任人从严问责处理,对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各项部署安排落地落实。
附件:解读:《关于开展宗教领域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