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凉山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关于印发《凉山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干部职工目标绩效“月纪实”“季考评”“年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凉民宗委党组发〔2025〕1号
委机关各科室:
经委党组2025年第1次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凉山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干部职工目标绩效“月纪实”“季考评”“年考核”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凉山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
2025年1月22日
凉山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干部职工目标绩效“月纪实”“季考评”
“年考核”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目标绩效考评工作,科学评价干部职工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发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奖优罚劣,提高效能,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根据《凉山州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特制定本考评工作方案。
一、考核范围
委机关除州管干部外的所有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含公务员、事业人员、工勤人员)
二、考核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注重实绩、平时考评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按规定标准和程序开展考评工作,接受群众监督。
三、考核办法
(一)考评小组
成立由委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干部职工目标绩效考评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委机关办公室,由分管此项工作的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考评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
(二)考评内容
结合干部职工工作岗位及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情况,客观公正全面评价其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考评工作实绩。
(三)考评等次
1.季度考评等次。干部职工季度考评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确定为“好”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思想政治素质高;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按时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和领导交办的事项,完成工作质量好、效率高;廉洁自律。确定为“较好”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按时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和领导交办事项,工作质量较好、效率较高;廉洁自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一般”等次: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事项,但完成工作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廉洁自律方面存在不足; 存在其他应确定为“一般”等次的情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较差”等次:思想政治素质较差;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和领导交办事项,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节较为严重;存在其他应确定为“较差”等次的情形。干部职工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当期平时考核结果可以确定为“好”等次;在重大关头、关键时刻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者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后果的,平时考核结果可以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
2.年度考核等次。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4个等次。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应当从当年每个季度考评结果为“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较差”等次的干部职工中产生;当年季度考评结果有2个及以上“一般”“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原则上应当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当年季度考评结果均为“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季度考评结果和年度考核结果均在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考评程序
(一)“月纪实”
干部职工结合岗位职责,确定月工作目标,制定月工作计划。以月工作纪实形式记录工作开展情况、出勤情况、奖惩情况客观真实填写《月工作纪实表》(附件1)。每月初5个工作日内将上月《月工作纪实表》报科室负责人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分管领导审签。科室负责人的《月工作纪实表》由分管领导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经分管领导审签的《月工作纪实表》及时交考评工作小组办公室保管。
(二)“季考评”
1.分管领导评鉴。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科室负责人根据本科室工作人员月工作纪实和实际工作完成情况,对科室其他工作人员进行审核评鉴,提出季度考评等次建议,填写《季度考评等次建议表》(附件2),报分管领导审签。分管领导对科室负责人进行审核评鉴,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2.综合测评。考评工作小组办公室及时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测评会议,对参评干部职工开展季度综合测评,测评表(附件3)分A票和B票,班子成员填写A票(每票按得票数2票计算),其余人员填写B票。公务员“好”等次人数控制在参加测评公务员总人数的40%以内;事业人员“好”等次人数控制在参加测评事业人员总人数的30%以内。得“好”等次人员中,科室负责人不超过70%,其他干部职工不低于30%。综合测评结果作为干部职工季考评“好”等次的重要参考。
3.党组会审定。考评工作小组办公室及时汇总分管领导审核评鉴、综合测评等情况,提交党组会审议。委党组适时召开党组会,研究确定干部职工季度考评等次。
(三)“年考核”
1.述职述廉。按照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年度考核要求,考评工作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干部职工述职述廉会议,科室负责人现场述职述廉,其他干部职工书面述职述廉。
2.开展测评。述职述廉结束后,全体参会人员对干部职工开展年度测评。测评表(附件4)分A票和B票,班子成员填写A票,其余人员填写B票。(A票占比70%,B票占比30%)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优秀”比例按照“20%-25%核定(根据委领导班子上年度考核结果为依据:“优秀”则按25%核定,其他按20%核定);事业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优秀”比例按照20%核定。
3.党组审定。测评结束后,考评工作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提交党组审议。委党组适时召开党组会,研究确定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等次。
(四)考核结果反馈。考评工作小组办公室采取适当方式,及时向参评干部职工反馈“季考评”“年考核”结果。
五、考核结果运用
(一)与干部职工目标绩效奖挂钩。单位将财政划拨的年度目标绩效奖总额的2%用于内部考评奖励。在各等次人员在岗月份数完全平均的情况下,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的人员与获得“称职/合格”相差500元左右;获得“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人员不得发放当年目标绩效考评奖金。
(二)与干部职工职务职级晋升和评先选优挂钩。季度考评结果作为干部职工评先选优、职务职级晋升、提拔重用的重要参考。年内季度考评有1个及以上“较差”等次的,当年度不予职务职级晋升和提拔使用。
(三)与干部职工惩诫挂钩。对季度考核结果为“一般”和“较差”等次的干部职工,由分管领导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对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等次的干部职工,由分管领导开展谈话后,再由主要领导代表委党组开展批评教育或诫勉。发现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按照有关纪律和法律法规处理。
附件:1.凉山州民族宗教委干部职工月度工作纪实表
2.凉山州民族宗教委干部职工平时考核量化评分表
3.凉山州民族宗教委干部职工季度评鉴等次建议表
4.凉山州民族宗教委干部职工季度考评综合测评表
5.凉山州民族宗教委干部职工年度考核测评表
中共凉山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
2025年1月22日
附件1
凉山州民族宗教委干部职工月工作纪实表
( 年 月)
姓名 |
单位及职务 |
|||||
考勤 情况 |
旷工(天) |
出差(天) |
事假(天) |
病假(天) |
休假(天) | |
月度 工作 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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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度 工作 纪实 |
本人签字:
年月日 | |||||
奖惩 情况 |
||||||
审核 意见 |
科室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 |||||
分管领导签字: 年月日 |
填写说明:本人如实记录本月工作计划和实际工作情况、出勤情况、奖惩情况及工作失误等情况,出勤情况需到办公室核对。
附件2
凉山州民族宗教委
干部职工平时考核量化评分表
考核指标及分值 |
评价要素 |
评分 | |
德 (30分) |
政治品德 (15分) |
思想政治素养高,对党忠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理想信念坚定,宗旨意识、大局观念强,模范遵守政治纪律。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党员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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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道德 (5分) |
有明确的岗位意识、履职意识。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敢于担当。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程序和方式执行公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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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德 (5分) |
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讲操守、重品行,能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社区服务。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公众形象。讲究卫生,服装整洁大方,努力维护州民族宗教委干部职工良好的社会形象。违反有关规定,每发现一次扣3分。 |
||
家庭美德 (5分) |
家庭和睦、情趣健康,严格要求自己和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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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 (15分) |
工作能力 (15分) |
有较强的政治鉴别能力、学习调研能力、依法行政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贯彻执行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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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 (15分) |
出勤情况 及工作作风 (15分) |
认真执行请销假制度,不迟到、早退、旷工、擅离职守。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工作纪律和规定。事假每天扣减1分;病假(需医院出具证明)则不扣分。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会,因公事不能参加学习,视为出勤,因私事请假,不能参加学习,每次扣1分,无故不参加集中学习者扣3分。最终得分按比例(10%)计入个人年度考核综合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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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30分) |
工作履职 (10分) |
勤勉尽责,细致严谨,积极工作,热情服务,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对未完成日常工作造成单位年度考核中失分的责任人员此项得分按实际得分的70%扣分。 |
|
工作质量 及效率 (10分) |
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努力提高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
||
争先创优 (10分) |
积极争先创优,有开拓创新精神。 |
||
廉 (10分) |
廉洁自律 (10分) |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州十项规定及相关制度,廉洁奉公、不谋私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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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附件3
凉山州民族宗教委干部职工
季度评鉴等次建议表
( 年度第 季度)
填报科室: 填报日期 : 年 月 日
序 号 |
姓名 |
职务(职级) |
科室负责人评鉴意见 |
分管领导意见 |
注:科室负责人对其他干部职工提出季考评等次建议并签字,分管领导对科室负责人和其他干部职工提出季考评等次意见并签字。
附件4
凉山州民族宗教委干部职工
季度考评综合测评表
( 年第 季度)
序号 |
姓名 |
测评结果 | |||
好 |
较好 |
一般 |
较差 | ||
附件5
凉山州民族宗教委干部职工年度考核测评表
姓 名 |
德(20分) |
能(20分) |
勤(20分) |
绩(20分) |
廉(20分) |
综合评分 | ||||||
政治 素质 |
斗争 精神 |
领导 能力 |
专业 素养 |
履职 尽责 |
担当 作为 |
工作 实绩 |
群众 公认 |
遵规守纪 |
廉洁 自律 |
参考分值 |
优秀:90~100 合格:70~89 基本合格:60~69 不合格:59以下 | |
参考 分值 |
优秀: 18~20 良好: 15~17 一般: 12~14 较差: 0~11 |
参考分值 |
优秀: 18~20 良好: 15~17 一般: 12~14 较差: 0~11 |
参考分值 |
优秀: 18~20 良好: 15~17 一般: 12~14 较差: 0~11 |
参考分值 |
优秀: 18~20 良好: 15~17 一般: 12~14 较差: 0~11 |
参考分值 |
优秀:18~20 良好:15~17 一般:12~14 较差:0~11 | |||
注:评价要点。政治素质: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持续抓好巡视整改等情况;斗争精神:做到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难关头豁得出来等情况;领导能力:依法依规办事,提高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带领队伍的能力等;专业素养:具有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等;履职尽责:恪尽职守、认真负责、勤勉敬业、甘于奉献等;担当作为:敢于扛事、攻坚克难、艰苦奋斗、开拓进取、破解重点难点问题等;工作实绩:完成日常工作、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以及抓党建工作的情况和成效;群众公认: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四下基层”,为群众排忧解难,大兴调查研究,群众口碑等情况;遵规守纪: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以及廉洁自律准则,反对“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等情况;一岗双责: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加强对身边工作人员教育,党员干部认真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党外干部在党派成员和所联系群众中发挥示范作用。
【解读】中共凉山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关于印发《凉山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干部职工目标绩效“月纪实”“季考评”“年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