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凉山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州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宗教活动场所”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009050062/2025-000003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件种类:通知
发文机关:凉山州民宗委
发文字号:凉民宗委发〔2025〕5号
成文日期:2025-6-16
发布日期:2025-6-17
有效性:有效
凉山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州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宗教活动场所”行动的实施方案》
的通知
凉民宗委发〔2025〕5号
各县(市)民族宗教局,州级各宗教团体:
现将《关于在全州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宗教活动场所”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宗教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此项工作取得良好实效。
凉山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5年6月16日
关于在全州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进宗教活动场所”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凉山州人民政府2024年工作报告安排部署,决定在全州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宗教活动场所”行动,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发挥宗教活动场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积极作用,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融入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服务的全过程、各方面,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凉山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通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宗教活动场所”行动,助力凉山“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示范场所建设,把宗教活动场所打造成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族团结进步理念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宣传阵地、实践平台和示范窗口,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断增进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推动宗教活动场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走深走实。
三、重点任务
(一)以“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示范场所建设为主线,共筑民族团结宣传阵地
1.优化宣传格局,营造浓厚氛围。在各宗教活动场所的入口处、殿堂周边、信众活动区域等显眼位置,设置展现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标语牌,摆放“石榴籽”“同心结”等户外展架。通过这些生动的宣传载体,传递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各民族团结奋斗的精神内涵,让往来信众和群众都能感受到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同时,充分利用场所内的宣传栏,展示本宗教活动场所民族团结进步的图文资料,共同讲述凉山各民族的历史文化、发展成就,以及各民族和谐共处的温暖故事。
2.开辟文化展区,共赏多元魅力。在宗教活动场所内,积极开辟文化展示区,展出融入各民族文化元素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品,如书法、绘画、传统手工、优秀宗教艺术作品等,充分展现民族文化多元一体的魅力。要通过举办文化展览等丰富多样的活动,向信教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传播共同团结奋斗、共同团结发展的好声音。每个场所要有2-3人能熟练讲述作品背后的民族团结故事,增进大家对中华文化的了解与认同,共同感受文化交融之美。
3.打造主题景观,浸润团结理念。鼓励有条件的宗教活动场所,在庭院、花园等区域,打造富有民族特色的雕塑、文化墙等景观小品。将民族团结进步元素巧妙融入场所环境,以艺术化的方式传递民族团结的美好寓意,让信众在日常活动中潜移默化地受到熏陶,共同营造温馨和谐的文化氛围。
(二)依托“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共办主题鲜明的文化盛宴
1.邀请专家讲学,深化政策认知。在“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期间,诚邀宗教专家学者和统战、宗教工作者,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带来专题讲座。通过深入解读党的宗教政策法规、民族政策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结合生动的案例分析和互动交流,重点探讨与民族团结进步相关的内容,共同提升对政策法规的理解和认识。
2.举行升旗仪式,厚植爱国情怀。用好10月1日等重要节日,组织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开展集中升国旗仪式,以庄重的仪式表达爱国之情。要以多种形式组织教职人员围绕爱国精神、国家成就、民族团结等主题展开学习,深入研读《凉山彝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凉山彝族自治州宗教事务条例》等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共同增强爱国爱教爱家乡的情怀,激发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觉性。
3.开展主题交流,共话团结感悟。积极开展以“民族团结进步与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为主题的交流活动,鼓励宗教界人士结合自身的宗教信仰实践,分享对民族团结进步的理解和感悟,讲述身边感人的民族团结故事。通过思想的碰撞与交流,进一步强化大家的思想认识,共同传播民族团结的正能量。
(三)立足讲经讲道、庙会法事等宗教活动,共绘民族团结同心圆
1.融合教义阐释,引导团结共识。在日常讲经讲道中,引导各宗教教职人员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团结进步理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本宗教教义教规相结合。例如,在阐释宗教慈悲、仁爱等教义时,结合各民族互帮互助、团结友爱的现实事例,引导信教群众树立牢固的民族团结意识,共同领悟团结的力量。
2.投身公益实践,传递温暖力量。倡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责任,传递温暖与关爱,共同为民族团结贡献力量。
3.加强交流互鉴,凝聚团结合力。结合凉山州宗教界自身建设“上台阶”行动,州级各宗教团体组织本宗教各场所间开展形式多样的研讨交流、互观互学活动。通过共同探讨宗教文化和爱国爱教、场所管理等主题,促进相互了解、相互学习,增进彼此感情,凝聚起民族团结进步的强大合力,共同书写民族团结的美好篇章。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
州级层面已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综合考核,严格逗硬责任,各县(市)民族宗教局要切实扛牢主体责任,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宗教活动场所”与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细。通过建立专项工作机制,加强对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的常态化指导,定期开展工作部署与经验交流,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点问题。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统筹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工作,利用多渠道积极开展宣传,营造浓厚工作氛围。同时,建立健全督导检查机制,定期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
(二)发挥引领作用,凝聚工作合力
州级各宗教团体要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写入年度工作报告,形成常态化推进机制。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统筹指导本宗教各宗教活动场所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宗教活动场所”行动。结合本宗教特点和信众需求,创新宣传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引导信教群众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此外,建立内部自查机制,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工作开展情况的日常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推动工作不断走深走实,凝聚起全州宗教界共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