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2017年4月26日)
龙 伟
同志们:
州委、州政府决定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对迎接省和国家民委今年8月份来凉山检查验收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安排、再落实,确保今年提前实现示范州创建目标。刚才,州委副秘书长阿力尔木同志通报了全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四个组督查情况,州委民宗委主任罗明阳同志安排部署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验收的相关工作,西昌市、冕宁县、德昌县、木里县、宁南县、州国税局、州公安局等7个县市和单位作了很好的发言,请大家相互借鉴学习,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自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启动以来,各县(市)、各部门(单位)按照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牢牢把握“两个共同”主题,坚决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系列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工作自觉,深入推进示范州创建工作,不断丰富创建“六进”活动载体,扎实推进细胞工程,紧紧围绕统一思想认识、增进民族交流、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等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在全州形成了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轰轰烈烈开展创建的浓厚氛围。今年2月21日,州委专题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推进会议,州委书成书记作了重要讲话,系统阐述了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提出了创建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从前段时间分组督查的情况来看,绝大部分县市和部门主动作为、迅速行动,创建工作有基础有载体有内容。但是,一些地方和一些部门在推进创建工作过程中,暴露出领导重视力度不够、组织机构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目标任务不明确、工作经费不落实、氛围营造不浓厚、工作载体不鲜明等问题。针对反映的这些问题和不足,大家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举一反三,自觉对照问题清单,进一步落实责任,进一步细化方案,拿出过硬措施,确保全州创建工作“一盘棋”推进实施,全力以赴做好迎省和国检的各项准备工作。
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讲几点意见:
第一,深化思想认识,形成工作合力。州委、州政府提出提前一年即今年实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目标任务,是基于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条件和基础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我们必须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坚决贯彻落实。从脱贫攻坚任务上看,提前一年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目标任务,事关全州脱贫奔康重任和人民群众福祉。凉山是全省扶贫攻坚主战场之一,让全州各族人民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是我们的历史重任。加快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步伐,目的就是要把创建工作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载体和重要内容,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加快脱贫奔康步伐,为打赢脱贫这场硬仗凝聚广泛的社会基础。从革命光荣传统上看,提前一年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我们有着厚重的历史基础和先决条件。1935年中央红军长征过凉山,留下了“彝海结盟”一段佳话,成为党的民族团结政策的光辉典范。新的长征路上,我们必须传承好、发扬好长征精神和彝海结盟精神,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重要任务,“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在凉山这片热土上,用各民族群众的实际行动,诠释民族团结的深义。从民族地区发展上看,提前一年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是基于我州近年来良好的发展态势作出的决策。凉山作为全国最大的彝族聚居区,始终紧扣发展、民生、稳定“三件大事”,一手抓安宁河谷地区率先发展,一手抓大凉山和木里藏区扶贫攻坚、追赶跨越发展,实现了“一步跨千年”向“经济跨千亿”的历史性跨越,全州呈现经济快速增长、民族团结和睦、民生持续改善、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我们有能力、有基础、有底气,应该争当民族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标兵。因此,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州委、州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锁定目标、细化任务,创新举措、狠抓落实,确保今年内成功申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开创凉山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局面。
第二,强化教育引导,做浓宣传氛围。坚持以教育引导为基石,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各级宣传部门要系统谋划、精心安排创建活动的宣传工作,在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实效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凉山日报、凉山广播电视台、政府网、党政网和远程教育网等主要媒体作用,尤其是要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和手机短信等新兴媒体,多视角、多领域、全方位宣传报道开展示范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重点工作、先进典型、经验做法等,扩大宣传面、增强引导力,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充分发挥“彝海结盟”遗址、凉山彝族奴隶社会博物馆、农民夜校等载体和阵地作用,组织创作编排一批具有民族特色的优秀文化艺术作品,大力宣传中央民族工作政策、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等内容,引导干群共建、地企共建、城乡共建、军民共建、对口援建,促进各民族互尊互敬、交流交融,大力营造全党动员、全民动手、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真正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成为各族群众的共同行为、自觉行动,在推动全民参与、全面参与、全社会参与中共享创建成果。
第三,强化六进活动,做特创建载体。“六进”活动是民族团结进步的有效载体,是检查验收的重要看点,一定要用心推进,做出特色,创出亮点。一要锁定“六进”活动的目标任务。要突出少数民族群众切身利益,给予各个方面适当倾斜,帮助困难群众脱贫致富;要下功夫排查影响民族关系的不稳定因素,及时有效化解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要了解和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关心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鼓励信教群众勤劳致富,推动各族群众同步全面迈向小康。二要突出“六进”活动的工作重点。各创建单位都要建立组织机构,明确人员职责,完善工作制度,围绕“六进”活动要求定期开展工作,扎实推进。要在做好全面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围绕“六进”重点抓好示范样板的创建工作,保证示范样板有事可看、经得起看、值得一看,并积极逐步扎实开展工作,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全面稳步推进,为在全州推广奠定坚实基础。三要强化“六进”活动工作措施。各创建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创建活动重要性的认识,明确责任,创新思维、创新方法、创新载体,加强指导,树立创建示范典型,做好宣传,营造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推广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效,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作用,积极推动创建活动深入有序开展。
第四,强化社会稳定,做牢创建基石。稳定和谐,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重要取向。要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坚持不懈地强化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基础性工作,创新治理,从基层抓起,从小事做起,把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通过源头治理,狠抓各项治本措施的落实,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一要处理好政府和群众利益的关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完善对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把人民群众的事当做自己的事,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二要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改革信访工作制度,要使群众由衷感到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三要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把党的领导与群众路线紧密结合起来,把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把基层的力量资源有效整合起来,使基层组织成为维护稳定的坚强战斗堡垒,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要充分相信群众,紧紧依靠群众,充分发挥群众的首创精神和主体作用,使社会治理成为人民群众自己的事业和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创建、人人共享的新格局。
第五,强化创建实效,做好经费保障。要加大财政投入,促进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发展,在加大州本级投入的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保障在民族团结工作的经费水平上逐年增长。州财政局要负责示范州经费预算安排、落实到位,监督预算执行和组织财政支出政策绩效评估。州民宗委要负责研究制定示范州经费工作计划,提出示范州经费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支持方向和重点,提出示范州经费分配建议,组织项目管理、监督检查、跟踪问效、技术指导和具体项目绩效评价等。各县(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财政部门要根据示范州经费的扶持方向、重点,做好年度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除特殊规定外,项目原则上应在一年内实施完毕。州、县市财政、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以及项目实施单位要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对违反规定虚报、套取、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第六,强化督查问责,做实创建工作。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是一项系统工程,任何单位都要参与进来,任何人都不能置身事外。各地各部门务必把创建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高效推进示范创建,确保如期实现创建目标。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州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州创建办要强化协调指导,进一步完善创建工作推进方案、目标考核体系,细化创建主要目标、具体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方要求,做到“月有安排、季有小结、半年有总结”,确保创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二要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民宗部门综合协调、其他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民宗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创建工作方案》,排出任务书、挂出作战图、定出时间表,协调指导各地各部门抓好示范创建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切实保障创建经费投入,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丰富内容、创新载体、发挥优势,引导和激发各族干部群众积极投身示范创建活动中来,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共建、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三要进一步加强督查问责。各级人大、政协要积极发挥依法监督和民主监督职能,加大专项督查和视察力度。州、县(市)目督办、创建办要将示范创建工作纳入州、县市目标考核,按照创建进度要求,开展全方位、不间断、立体式督促检查,加大暗访力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对推进迟缓、消极应付的县市或单位,要严肃问责追责,以更实的作风、更严的纪律保障示范创建有力有序推进。
最后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离国家民委验收检查仅剩4个月的时间,各县市各部门要始终按照国家民委关于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六进”实施意见中的5个大项、42个小项测评指标,突出问题导向,加强工作领导,加大资源统筹,紧扣目标任务,针对薄弱环节,逐项梳理问题、逐项整改落实、逐项销号推进,务必确保7月底前90%的乡镇(街道、场、站)、80%的村(社区)、80%的党政机关和事企业单位完成创建工作,4-5月中旬州对县市验收评估、5月下旬汇总后报省民宗委,8月份接受省上测评验收,9月份邀请国家民委和省民宗委考核验收,力争11月彝族年前完成授牌。
同志们,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全州上下一定要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州委、州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锁定目标、细化任务,创新举措、狠抓落实,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开展,确保今年示范州创建成功,开创凉山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为建设美丽幸福文明和谐新凉山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