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检查考核组在凉山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汇报会上的意见反馈

来源:凉山州创建办 时间:2017-12-12 打印】【关闭

在凉山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检查考核反馈会上的发言
(2017年7月28日)

  尊敬的林书记、陈州长,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凉山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检查考核工作,从7月24号开始至28号结束。4天来,我们对照国家民委有关创建标准,分别对州创建办、州国税局、州一医院、西昌市、德昌县、冕宁县、木里县、昭觉县、盐源等6个县(市)的30多个单位实地检查考核,通过听取汇报、交流座谈、查阅创建台账资料、调查问卷、满意度测评、随机抽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并结合我们平常工作中所了解掌握的情况,对全州开展创建活动的情况进行了较为全面的了解。刚才,又聆听了林书记对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工作情况介绍。下面,我代表省检查考核组对凉山州创建工作情况作反馈,不妥之处和不全面的地方,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对凉山州创建工作的评价

  一是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创建工作迈出了新步伐。凉山州委、州政府对创建工作高度重视,书记、州长亲自抓,州委副书记,木甲主任,日发州长全力推动,州民宗委和州创建办主动作为、狠抓落实,各地、各部门积极响应、密切配合、协调联动,把创建工作与自身工作紧密结合,既立足实际,又推陈出新,确保了创建活动始终高位运行。我们认为,州委、州政府站位高、思路清、导向明、措施实,把创建活动与促发展、惠民生相结合,因地制宜地推出一系列务实举措,加快推进建设小康同步、公共服务同质、法制保障同权、精神家园同建、和谐社会同创,使各族群众受教育、得实惠,让创建活动看得见、摸得着、有抓手。

  二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脱贫奔康取得了新成效。面对脱贫攻坚繁重任务,州委、州政府认真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把转型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以“自加压力、负重拼搏”的精神,不断创新发展思路,加大招商引资和融资力度,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效益农业、文化旅游产业,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各项经济指标稳步增长;全面落实中央、省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以精准措施、“绣花”功夫补齐发展短板、促进农民增收,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三是特色鲜明,亮点突出,深化创建活动积累了新经验。州委、州政府制定了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和推进方案,印发了有关文件,在全州17县(市)、州直部门(单位)同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形成了党政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各单位推进创建活动有抓手、有载体、有平台、有成效,涌现出一批类型多样、亮点突出、特色鲜明的先进典型,特别是创造性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四好”创建活动,推出“舞美凉山”民族大团结公益演出,以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了创建活动的群众性、广泛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可以说,凉山州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为全省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同步小康“示范省”创造了经验、提供了支撑。

  四是加大投入,改善民生,造福各族群众展现了新作为。州委、州政府强化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州、县(市)财政按照人均2元标准,将创建经费纳入预算安排,整合大量资金用于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扶持和社会事业发展。把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加大民生事业投入力度,不断增加群众收入和提高群众素质,各族群众的幸福指数明显提升,“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信念正在变为现实。

  五是依法治理,维护稳定,促进民族团结探索出新经验。州委、州政府始终把团结稳定工作摆在首位,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高度自觉,每年专题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结合法治凉山建设,积极探索具有凉山特色的社会治理方式,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深化拓展治藏兴藏“木里实践”经验,牢牢把握涉藏工作主动权,全州保持了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生改善、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大局稳定的良好局面。

  二、创建工作存在的主要不足

  一是部分干部对开展创建活动的认识深度还不够。认为创建工作就是有方案、有安排、有资料、有宣传就达到目的了;重形式、轻内容的现象还客观存在,还没有完全把“要我创建”变为“我要创建”的自觉行动。

  二是有针对性的深入人心的宣传教育还有待加强。宣传教育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的结合不紧密,有特点、接地气,打动人心,适合各族群众口味的宣传不够。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还有死角。

  三是州创建办工作力量薄弱。州创建办是具体协调全州创建工作的枢纽,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工作任务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长期性、常态化的工作,州创建办现有专职人员偏少,切实加强工作力量至关重要。

  四是创建工作进展不平衡。从此次检查的情况看,绝大部分地方对创建工作都高度重视,措施有力,效果明显。但个别地方和单位的创建工作推进相对较慢,有的还停留在表面上。

  三、考核初评建议

  通过此次检查考核,我们认为,凉山州通过几年的创建,特别是近年来的高位推动,在推进党和国家民族政策落实、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六进”等方面,成效较为明显,符合国家民委提出的创建要求,同时,凉山州还不断巩固提升和创新创建活动,一些地方结合自身实际把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六进”提升为“八进”、 “九进” “十进”,不断夯实创建工作基础,把创建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回去以后,我们将及时向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按照有关程序,尽快报请省政府研究同意后,报国家民委审查。

  各位领导、同志们,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不断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动态性的工程,需要一代又一代人不断坚持、不懈努力,绵绵用力、久久为功。我们希望,凉山州进一步提升创建实效,全面、系统地总结创建经验,把民族团结工作融入全州中心工作,融入到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引导培养、加强城市民族等各项工作中。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过程作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过程,作为温暖人心、争取人心、凝聚人心的过程,作为推进凉山州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过程,积极引导全州上下继续加大支持、参与、融入创建活动的力度不减、热情不退、支持不变,进一步促进创建活动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把好的经验做法、制度机制固化、常态化、法制化,形成依法依规开展创建活动的新格局。我们相信,凉山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州委、州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高位推动下,一定会不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谢谢大家。